無時無刻 不在反省自己的不成熟 而搞砸了 一切 可惜時間不能重來



2013年2月2日 星期六

虐童与死刑

本來懶得留言因為被判三十年在刑責上是沒有錯,就刑法的殺人罪來說的確是十年以上的刑期;但法官不判死刑或是無期徒刑的理由確認我無法接受!法官認定因為兇嫌沒有致人於死的行為而且認為他們良心未泯,我就真的不能接受四個大人虐待一個兩歲小孩這叫有良心?良心還在?看看那些照片想想這是你的小孩之後在告訴我你覺得兇嫌是否有偉大法官所謂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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